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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对投资方式,对“被税”说不
日期:2017-01-21    浏览次数:8871    文章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国全球征税CRS倒计时10天:选对投资方式,对“被税”说不

CRS来了!对于高净值投资人而言,其在海外的资产将不再隐蔽,并且极有可能被各国的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管理财富,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CRS究竟是什么?为什么高净值人群都开始紧张了,如何规避CRS,小编告诉你如何合理避税!

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该标准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指导参与司法管辖区定期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的准则,旨在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


由上可见,成立CRS标准的目的十分明确。随着中国的加入,拥有海外资产(CRS体系成员国)的中国公民账户也不再隐蔽。


中国官方已在2014年9月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并将在2018年9月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换。


包括中国在内,目前已有有101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加入CRS,其中不乏百慕大、BVI、开曼群岛这样的避税天堂。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规定,各签约协议国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需要向中国税务总局自动提交(即无须知会及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中国公民及税务居民身份的一切资产、投资资料。

CRS风暴正在影响的以下几类重点人群

1.已经移居的人,移居国家是CRS签约国,且已经成为移居国的纳税居民。

例如移居到美国、澳洲、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等国家,这些国家本身要求税务居民每年要将全球资产披露,且每年进行税务申报,那么根据CRS协议内容:您在中国境内的隐藏金融资产也很有可能被披露给移居国,同时极有可能面临税务补缴及各种罚金,甚至刑事责任。

2.在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

您是中国人,您在境外(包括香港)有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帐户、托管帐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帐户、期货帐户、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等)。您这些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也会将您所持有金融资产情况披露给中国大陆税务局。

3.在海外设立公司,通过公司账户来进行投资理财

您是中国人,但在境外税收非常优惠的地域设立过公司,通过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持有资产,也通过公司帐户来进行理财或消费,最为典型的就是许多中国高客喜欢在维尔京群岛或是开曼群岛开设离岸控股公司,然后再用公司在各家金融机构开户,持有境外的基金、股票等等,这次的CRS标准的实施,要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您及公司两层拥有的金融资产均要披露。

4.在海外买了大额人寿保单的高客

近几年来很多高客为了应对人民币贬值,想通过各种途径多配置美元资产。在此种情况下,很多人都选择了购买境外保单,比如香港保单、美国保单。我们知道香港也是CRS签约地区,香港立法机构已经在今年6月30号出台了《2016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根据该条例,香港的保险公司也要将境内高客的大额保单资产信息给中国大陆税务局,这个披露不是说2017年新买的保单才披露,而是说历史上已经购买的保单都要披露。

5.已经设立了海外家族信托高客

中国首批富豪几乎都在海外设立了家族信托,他们最喜欢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域有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新加坡、香港、新西兰、开曼群岛等等,可惜的是大部分家族信托法域都成为这次CRS签约国,而且,CRS协议内容规定:已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也要被披露,包括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即财产授予人)、保护人、受托人(通过是信托机构)、受益人,各位看看,这太厉害了,各方当事人都在披露范围之列。所以,江湖上传言说家族信托持有的金融财产能够绕过CRS的实施,显然是不现实的。

CRS覆盖哪些类型海外机构的帐户?

存款机构:各种接受存款的银行或类似机构。

托管机构:如果机构替他人持有“金融资产”并且金融资产和服务的相关收入超过总收入的20%,即符合CRS关于托管机构的认定,时间前提是过去的三年,如果机构存续不足三年则以存续时间为准。

投资实体:如果某机构在过去三年(存续时间不满三年以存续时间为准)主要的经济活动(相关收入超过总收入50%)是为客户或代表客户进行以下一种或者几种业务,则会被认定为“投资实体”。

1)交易货币市场工具(支票、汇票、存单、衍生品等);外汇、汇率、利率、指数工具;可转让证券;商品期货。

2)个人和集体投资组合管理。

3)代表他人对金融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如果某机构受其他CRS协议中规定的托管机构,存款机构,特定保险公司,上文所说的投资实体的专业管理,并且收入主要来源于金融资产的投资、再投资、交易,则该机构也会被认定为“投资实体”

特定保险机构:从事有现金解约价值的保险业务和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或者控股公司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一家投资机构设立在非CRS参与国,那么这类实体应当被分类成”被动非金融机构”(Passive NFE)。这类机构与CRS参与国的金融机构发生关联时(例如在CRS参与国的银行持有账户),消极非金融机构会被要求提供实际控制人的信息。


哪些类型的资产信息将被交换?

√ 存款账户

√ 托管账户

√ 现金值保险合约

√ 年金合约

√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不难看出,CRS涉及的情报主要指来自于金融机构提交的“金融资产”,所以如果您的资产是公司股权、股东、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就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品类了。

那么如果您拥有海外“金融资产”如何不“被税”?

投资塞浦路斯拉纳卡首家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股权,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

1、不满足居住条件的塞浦路斯公民,不被定义为纳税居民,境外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欧洲避税天堂的塞浦路斯,针对每年在境内没有居住满183天的公民,不被塞浦路斯视作纳税居民,在塞浦路斯境外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利用塞浦路斯公民身份开立离岸账户,真正做到海外资产配置,从根源解决税收问题。

投资方式:

投资200万欧元认购塞浦路斯拉纳卡首家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的股权,并承诺接受开发商JWP五年回购计划,5年后放弃所持有的股权;同时在塞浦路斯境内购置不低于50万欧元自住房产并永久持有。

退出机制:

JWP将在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回购投资者的所有股权;同时投资人将获得每年投资款1%的投资回报。

投资优势:

1. 最具价值的投资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获取欧盟公民身份方案;

2. 零风险投资,收益稳定:以5年保本且获利的方式退出,且获得每年投资款1%的投资回报,无市场风险担忧;

3. 快速获批,享受欧盟福利:免签全球159个国家及地区,自由居住欧盟28个国家,享受欧盟公民同等工作、教育、医疗及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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